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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曙: 我看到陈胜乔先生的一篇文章,他在文章中论述了企业文化就是宗教的理由,最后断言:“综上所述,企业文化就是宗教,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。”您同意这种观点吗? 王在安: 在大千世界中,存在着无数在形式、功能上具有某种相似之处,而在本质上却是截然不同的事物。毫无疑问,企业文化与宗教根本就是两种社会现象,就是两种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事物。说“企业文化就是宗教”,就如同说“白菜萝卜就是大肉粉条”一样的荒诞和幼稚。 首先,企业和宗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。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经济组织,宗教是以传播其信仰为目标的精神组织。 其次,企业文化是企业家为了实现公司业绩目标而运用的管理手段,而宗教则是教主们为了传播其信仰而运用的组织手段。 再次,企业文化反映的是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理念,宗教传播的是教义信仰。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理念需要通过企业文化进行倡导,宗教信仰需要通过宗教组织的宗教活动进行传播,两者在功能上的这种相似之处,顶多就像白菜卜可以充饥,大肉粉条也可以充饥一样,仅仅是在功能上具有某种相似之处。 以这种功能上的相似之处为理由,就断言说“企业文化就是宗教”,这与断言“白菜罗卜就 ······(未完,全文共2056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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