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长期以来,我们乡镇民政干部牢记“上为政府分忧,下为百姓解愁”的宗旨,扎根基层,深入群众,在救灾救济、优待抚恤、五保供养、农村低保、基层政权建设、婚姻登记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,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作出了巨大贡献。但就目前乡镇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,工作现状令人堪忧,与日益扩展的民政职能极不相适应,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。乡镇民政办担负着落实上级民政业务部门各项具体工作的重任,工作情况如何,干部队伍建设怎样,直接影响各级民政部门职能的履行。 一、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(一)工作地位与肩负的职责极不相称 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,任务繁重,政策性强,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,可谓责任重大。但其工作地位却非常尴尬。一方面,民政工作在乡镇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,被作为“搭头”。在相当一部分乡镇领导的心目中,民政工作是软任务,不是硬指标,是部门的事,无关大局。只有受了灾才想起民政。因此,大多数乡镇一年到头很少研究民政工作,也没有安排党政副职分管,更谈不上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。如全县乡镇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民政工作的不足一半,这还是比较好的。另一方面,民政工作在乡镇的部门工作中处于从属地位,连相对独立性都没有。全县60%以上的乡镇民政办主任民政助理由党政办、计生办、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兼任。辰溪县30个乡镇民政办主任助理员,有25人由党政办等干部兼任,专职的仅有5人。民政办大多隶属于党政办,人员安排、工作开展、经费开支均无自主权。在乡镇干部中,民政干部总觉矮人一头,低人一等,工作没有积极主动性,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政策的工作质量很难到位。
······(未完,全文共3620字)
本站温馨提示:
当前只显示文章的部分内容。
本站文章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。
请您点此在线智能充值(20秒钟即可自动升级为正式会员)或 投稿加入(每采用10篇增加1年有效期)
如果你还没注册,请点此注册。
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,请点此到本站首页尝试重新登陆。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