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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经理在公司《信访条例》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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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同志们:
  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将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,对新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,公司非常重视,专门举办了政、司法、信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讨班。3月中旬,公司信访办也参加了省委、省政府举办的学习研讨班。省委、省政府对这期学习和贯彻《信访条例》研讨班非常重视,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并讲了话;省司法局、信访局负责同志针对如何学习贯彻《信访条例》进行了专题辅导。今天公司在这里举办新《条例》学习研讨班很及时,也很重要,通过对《信访条例》的系统学习,把新《条例》所涵盖的内容理清吃透,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,才能够把公司信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,为构建和谐社会、建设和谐长庆做出应有的贡献。下面,借这次学习研讨班开学之际,我就学习和贯彻《信访条例》,加强公司信访工作讲几点意见:
  一、要充分认识重新修订《信访条例》是我国顺应时代发展、构建和谐社会和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的客观要求
  我国的信访制度是1951年建立的,国务院于1995年10月28日颁布了《信访条例》。条例实施来,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,规范信访工作,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,促进政府依法行政,企业依法治企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但是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加速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,信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、新问题,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: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;二是越级进京上访人数猛增,呈现出“中央多、基层少”的“倒金字塔”型分布特点;三是信访突出问题比较集中;四是上访呈现出反复性、组织化等特点;五是信访方式有时比较激烈,围堵党政机关,堵塞铁路、公路交通甚至自杀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,并有蔓延发展的趋势。
 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,既有社会方面的原因,也有经济方面的原因;既有客观因素,也有主观因素。但从制度设计上分析,主要原因是:信访渠道不够畅通,有的地方和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;信访事项层层转送、只转不办,责任不清,效率低下;对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监督力度不够;对不依法行政,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;对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,原条例缺乏必要的规范。这些现象不仅仅表现在政府部门,也存在于我们公司信访实际工作中,由于缺乏责任追究制度,一些同志责任心不强,工作敷衍了事, 当“二传手”,习惯于将矛盾往上面推,使小矛 ······(未完,全文共4964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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